外经证项目名称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外经证项目名称和合同名称需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去税务局更改.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过税务登记后,如果有到外县(市)临时开辟营业地,纳税人就必须首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办理外经证的注意事项
1、从2013年1月1日起,建安企业申请开具外经证和办理项目登记(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从网上申请.
2、挂靠的单位,也要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网上预申请.
3、资料的传递可以拍照片或扫描,进行网上传输.
4、对已申请单位我们提供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19号---21号),优先办理,快速出件.
5、在建筑工程涉及总分包时,要先进行总包项目登记,然后再用总包的施工项目编码在总包登记之下进行分包关联登记;在开具发票时应先开具分包发票,后开具总包发票.
6、关于总分包合同金额的限制,每次开票时总分包都应有一定差额,不能开具等额的总分包发票.
7、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分包方.
8、工程所在地要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
9、税款入市金库的要另提供上传《市级税收收入入库通知书》.
上文告诉了大家外经证项目名称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办,很简单,直接去税务局更改吧,这两者名称是需要一致的.外经证可以在网上直接申请,这样比较方便,具体的申请步骤大家可以前往官网,搜寻相关文章的解答,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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