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税务师培训  > 资讯详情

税总决定销毁2001年燃油税专用凭证

2026-01-09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毁燃油税专用凭证的通知》(国税函[2011]737号),决定对2001年印制的该批凭证予以销毁。 通知提到,2001年,为准备燃油税政策的出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并下拨到各地一批燃油税专用凭证(下称凭证)。鉴于成品油税费价格改革已于2009年出台,且将原来拟开征的燃油税合并在现行的消费税中征收,加之该批凭证已经保管多年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毁燃油税专用凭证的通知》(国税函[2011]737号),决定对2001年印制的该批凭证予以销毁。

通知提到,2001年,为准备燃油税政策的出台,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并下拨到各地一批燃油税专用凭证(下称凭证)。鉴于成品油税费价格改革已于2009年出台,且将原来拟开征的燃油税合并在现行的消费税中征收,加之该批凭证已经保管多年,耗损严重,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为此,税务总局决定对2001年印制的该批凭证予以销毁。

相关资讯
使用预算报销系统有哪些好处
怎样建立成本与费用内部会计控制呢
新增加的损益科目,为什么损益结转时不能结转到本年利润呢
收取运输费开票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区别是什么呢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