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税务师培训  > 资讯详情

建筑安装企业,4月收到一笔预收款,但是项目还未开工。如果5月项目开工,我们给甲方开票,

2026-01-10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回答1: 建筑安装企业收到工程项目预收款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计算预缴税款。(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①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

回答1:

建筑安装企业收到工程项目预收款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计算预缴税款。(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①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如果工程项目的预收账款在4月30日前收取,预缴税款应选择11%来计算;如果项目的预收账款在5月1日之后收取,预缴税款应选择10%来计算。但是,该项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在4月30 日之前,适用11%税率;如果在5月1日以后,适用10%税率。

政策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第五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第二条

相关资讯
税制改革须满足最低程度法制要求
查显示:全球超1/3财务组织遭到黑客侵袭
请问企业收的政府4050社保补贴是全部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自然人税收系统中,怎样删除人员信息,麻烦知道的老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同事是外国人,他两个月的数据没办法合并怎么办?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