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年报中有多家上市公司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即利润总额为负数,但净利润却是正数,或者利润总额比净利润还要低,对此,投资者有些摸不着头脑。由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利润表中的“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因此,有人认为,该项目与债务重组、关联交易等一样是一个粉饰报表的工具。但会计界人士指出,该项目实际上不具有调节利润功能。 广州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何国铨会计师解释说,“未确认投资损失”主要是由于合并报表造成的。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的股权投资中,如果被投资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投资方只能将该项长期投资减记为0,而不能为负数,因为最极端的情况就是被投资方破产,投资方分文收不到,而不可能由投资方来填补这个窟窿。但在合并会计报表时,却是按被投资方的实际亏损情况合并,这意味着投资方多承担了一部分不应由其承担的损失,因此,会计制度中规定,通过“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把这一部分补回来。 举例说明如下: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份,需要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如果B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但还准备经营下去,按规定需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由于B公司净资产已经为0了,所以A公司的长期投资项目中对该公司的投资减少至0。 假设B公司2002年又出现亏损400万元,A公司的长期投资项目仍记为0,不需要反映该项投资的进一步减值(理由见前述)。但在A编制合并报表时,却要按B实际上的净资产状况合并,即把亏损400万元的情况按投资比例60%(即240万元)合并进去,这样的话,就夸大了A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因此,在合并利润表中需要增加240万元的“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以恢复A公司的本来面目。 其实,在2001年已经有不少上市公司报表中有“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了,只不过由于2002年中这一现象出现在绩差公司的比例较高,因而引起多方关注罢了。而实际上,绩差公司之所以绩差,多半就是因为其下属公司业绩不好,所以起用该项目的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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