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返利以退货的形式,这个月开的返利的发票,我如何做帐?
销售折扣、折让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相关规定,依法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冲减销售收入、销项税额,本公司冲减购货成本、进项税额。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或者“待认证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
回答1: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入账的。
回答2: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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