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云南省)地税局获悉,去年,我省有49万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税收优惠额达4.1亿元,有效促进了云南个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自营业税起征点调高政策施行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切实执行税收政策,减轻个体经营者负担。同时,严格落实税收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户源底数清,管理无死角,强化发票使用管理,实现“以票管税”。坚持阳光办税,使税收征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为个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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