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税收协会副秘书长,原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长易运和9月7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虽然今年以来改革了出口退税政策,但这只是税收政策上的调整,并没有涉及到税制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税制改革还没有真正启动,因为有四大因素制约。
第一,原本定于今年执行的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出现了大的变化,部分行业过热,使该项工作处于暂时停滞状态。因为,增值税转型后,企业的设备投资可以抵免,会刺激企业的投资意愿,这与我们当前要把过热的行业冷下来的政策目标相背,这也使得决策部门对此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有所顾虑。
第二,对于税制改革到底以哪个税种的改革为突破口,在认识上并不统一。
目前有不少的官员学者主张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做为突破口,另外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改革要有大动作,应该先从增值税改革起步。上述认识的不统一,不仅存在于专家学者之间,也存在于税务部门内部,这使决策部门在启动税制改革时颇为犹豫。
第三,2004年的税改环境与1994年税改环境相比,已截然不同。
1994年,我国经济全面过热,为了控制经济过热,党中央决定必须采用断然措施,实施特殊手段。采用了人大对国务院授权的方式。许多税制改革的内容都是通过国务院暂行条例的方式出台。一年之内,将所有的税制改革内容全部推出。
可是2004年的情况则截然不同。税制改革必须通过人大立法,成熟一个,立法一个。这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第四,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八个方面的税改内容,涉及范围非常广。因为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在调整税制的同时,还要考虑和世贸规则不能相违背,考虑整个国际上税制调整的形势。多元化的目标注定此轮税制改革不可能是激进式的全盘推出,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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