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的做法如下:
(1)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1+税率).

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此过程即为进项税额转出.
上述文章针对捐赠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会计分录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要通过应交税金的科目来进行处理.进项税额转出一般就是发生在企业产生损失或是货物的用途改变了的情况下.其在税务上的处理大家一定要注意.本文的解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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