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出现负数要重分类调整吗
应交源税费出现借方余额、不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引起的、那就是多交税了、如果是多交税金了知也不需要重分填报、道在明细帐应交税金各项税金中能看得出是哪项税金多交了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好了,关于上述"应交税费出现负数要重分类调整吗"的问题,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大家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提出疑问!财务知识是多面性的,我们要多多关注其动态才能根据其变化而变化.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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