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企业免征税
01、这类企业免征5个月社保费!2月起实施!
从2月到6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从2月到4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02、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3、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4、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05、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冠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06、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07、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8、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09、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对两方面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包括: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
11、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12、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疫情期间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有哪些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于广东省内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疫情影响企业免征税国家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上文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具体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免征一些什么类型的税收,比如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是免增值税的,还重点为大家介绍了小微企业的免税情况,财务人员要懂得根据当前的形势灵活运用当下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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