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金额与发票金额存在差异如何调整
暂估单价与实际入库单价有差异,成本要在11月调整,不可以在9、10月调整了;
已销产品的营业成本肯定也要跟着调整;
库存就不必调整了,因为,发票到后,要先冲出原估分录,然后,再做有发票的分录,这样,库存在自然而然中就理顺过来了.
暂估入库,并不涉及税金的差异问题,有关分录列示如下:
1、发票未到,货先到,暂入库: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收入发票:
(1)红字冲暂入库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按发票金额正式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那里需要调整,只要正确做了分录就不需要调整.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怎么处理?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是很常见的事情.
主要有几种: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
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
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杜绝上面所讲的第二种情况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X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2、普通发票,做营业外收入,交所得税.
暂估金额与发票金额存在差异如何调整?这种情况在实务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其实大家不用特别担心,因为之前的入账金额是暂估的,所以在发票收到了之后进行冲销,然后再按照发票上的金额做正确的分录入账就可以了.大家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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