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附表二进账明细注意哪些内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报时需要注意:
第1至12栏"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来讲: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该栏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规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认证相符"(下同).
2.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本栏只填写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部分.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辅导期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栏.本栏是第1栏的其中数.
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应当填写在第1至3栏对应栏次中.
第1至3栏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4.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扣税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5.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填写本期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6.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税额"中.

增值税附表二农产品的进项填报
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反映纳税人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
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金额".
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该栏不填写"份数""金额".
对于增值税申报附表二进账明细注意哪些内容?小编在上文已经为大家做了细致解读,希望能够有助于大家应对实务工作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问题.如果大家在实务中还有关于增值税申报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寻求专家答疑老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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