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账务处理
根据增值税法管理规定,你正常开红票后,可以冲销你的销项税额,申报时准予扣除,如果你上月结转成本的需在当月冲销,发票联和抵扣联自己保管好(如果对方不需要的话)。
开红字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
注:按准则是做相反分录,但实际操作时,做相反分录不利于查账。
申报的时候,用合计数申报即可,也就是你当月的实际正数开票金额—红字发票金额。

收到增值税红字发票账务如何处理?
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其进项税额转出应凭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转出,应填入“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栏中,请勿凭开具的红字发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1.收到红字票
借:原材料(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帐款(红字)
2.收到正确的发票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以上就是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账务处理方法,大家可以收藏起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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