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如何开具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票要通过使用才能对经济业务活动发生作用,未经收款开具的发票是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凭证,是不会成为合法的财务收支凭证的.
空白发票只有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内容,真实、合法、正确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才能成为合法的收支凭证.
一张开具无误的发票.不但能反映商品购销或劳务供受中财务收支的来龙去脉,而且便利税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财会人员进行收支审核把关,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账务处理和成本核算
【问】我是一家废旧回收公司的会计,请问废旧物资收购,销售的账务处理是怎么样的?他的成本该怎么核算,我听说废旧回收相当于商业企业,而且我们这里的废旧收回有一对一的铜加工企业,所以全部开票给自己的铜加工企业,利润全部是做亏损的?想请教老师,账务分录和成本这两块该怎么处理?谢谢!
【解答】废旧物资的收购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流通企业的会计制度》.成本是收购时的收购价,您在销售给加工企业按销售处理,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如果销售价低与合理的售价,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销售价格.
收购单位的会计处理,外购时,
借:库存商品
贷:库存现金
销售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收购价)
贷:库存商品
加工单位购入废旧物资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个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如何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经营者):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地.
(三)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关于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如何开具这一话题,我们总结的内容是: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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