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增值税发票隔月作废怎么办?
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
原因: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如果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第三条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隔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作出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是不能作废的.如果是开错了,需要提供证明到税务局,税务局审核通过才不用交这张发票的税.更多有用会计咨询请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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