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近日,四川省证监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刘猛、韩开平和姬晓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对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车城)时任董事长刘猛、时任总经理韩开平、时任财务总监姬晓辉,出具警示函。
《决定》指出,上述三人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以下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一)金宇车城控股子公司对高压电极锅炉外壳的销售业务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的情况
金宇车城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智临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临电气)于2017年12月份向沈阳飞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飞驰)销售高压电极锅炉锅炉核心组件及锅炉壳体并全部确认为当年销售收入。经查,沈阳飞驰2018年1月才对锅炉外壳予以实地验收,智临电气存在多计2017年销售收入、成本和毛利292万元、205万元和87万元情况。
(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值的会计处理依据不足
在聘请评估机构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时,会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评估方法、评估依据履行必要的复核工作,直接采用评估结论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价值并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具有可靠、合理的依据。经公司自查,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值调减614.68万元。
以上事项导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报出现重大会计差错,多计2017年末总资产738.23万元,多计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9.91万元,多计2017年度营业收入292.91万元,多计净利润513.57万元,多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91万元。
综上,四川证监局认为,三人分别作为金宇车城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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