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银 彭静)
深圳出台的鼓励政策让毕业生喜上眉梢
深圳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昨日该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其中“到外地服务2年回深可优先录用”、“可自由选择户口挂靠地”及“自主创业可免1-2年税”等规定让毕业生心下大喜。
外地服务回深优先录用
据了解,深圳非常鼓励本市生源毕业生到其他地区工作,对主动要求去其他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凡是到深圳以外的地区工作2年以上的毕业生,在招聘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其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到工作地区或留在深圳。
户口挂靠地自由选择
今年起,该市人事局审批同意接收的毕业生来深报到时可自由选择户口挂靠地,可以挂靠在深圳的亲戚,也可选择迁到自己在深的住所,或放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深圳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自主创业有优惠
对毕业生新办的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按通知所规定将可获得2年左右的免征所得税的优待。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流、对外贸易、旅游、仓储、居民服务、饮食、教育文化等行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1年。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则在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毕业生若在深圳市创办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将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
深圳本地生源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热情不及外地进入深圳的毕业生,该市某大学的毕业生这样认为。但他指出,免征所得税这样的优惠政策“刺激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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