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税款征收率怎么填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增值税的预征率和征收率计算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方式适用于征收率,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征收率)×征收率.
对于跨区域经营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增值税征收适用于预征率,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 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预缴税款征收率怎么填?上文已经详细介绍了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填写说明,相信大家在填写的时候也有了方向,不再迷惑不解.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各位,在基础信息填写部分,一定要看仔细,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出现.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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