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人员领取工资,是否按照退休工资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的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内退人员领取工资,不属于免税项目。
回答1:
内退工资不符合免税规定,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回答2:
内退人员并非退休人员,仍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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