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回答1:
如果会计上按照不低于上述年限计提折旧,不用纳税调整。
回答2:
企业折旧年限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需要汇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