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
根据财税 [2016]36 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清包工方式指的是施工方只采购辅助材料,或者完全不采购建筑工程材料,只收取管理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的建筑服务费用.另外,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相关建筑服务,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材料、设备及动力由工 程发包方采购的一种建筑工程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建筑 劳务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清包工、甲供模式的劳务分包,不仅能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计税,税率为10%(原来为11%),同时还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税,征收率为 3%(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那么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这里需要对比分析后选择).

这些进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 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税率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以上就是建筑劳务公司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在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下,采用清包工简易计税的形式是最为可行的.相信各位看到这里已经有了自己的收获.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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