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公司开票的内容是什么
(1) 一般计税方法
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的税率为6%,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需要全额列收,不得以全部价款减去支付的工资、保险等之后的金额列收。对应的税率为6%,可以抵扣进项。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例2:嘉乐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征收率5%。
一般纳税人,采用差额计税,主要涉及的增值税科为“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此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适用5%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针对派遣公司开票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上述文章根据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阐述。文章中还对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问题进行了阐述。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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