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中级考试  > 资讯详情

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发展 税务局出台统一纳税政策

2026-02-13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的精神,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改进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的精神,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改进连锁经营企业税收政策,进一步放宽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范围。     
    文件规定凡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区域经营的统一核算的连锁企业,实行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从事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文版权属于中国会计视野

相关资讯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报损商品进项税转出怎么做账
发票抵扣联丢失索取销货方开票复印件盖公司公章还是盖公司发票章
贸易公司进销项发票怎么做账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抵扣吗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