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计提利息分录怎么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会计分录为:
当企业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当企业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当企业归还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前期已预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当期产生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归还短期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计提长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
一、长期借款利息核算方式有两种:
1、分期计提并支付利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分期支付利息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支付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支付利息和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分期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应付利息”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计提利息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核算。
三、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就是只按本金计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
复利是指不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计算应付利息,俗称“利滚利”。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在中国,国内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一贯采用单利;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则一般按复利计算。
在借款的过程中,会差生相应的利息收入,在会计上是需要将其计入财务费用的科目中的,并且,需要对其进行计提。在归还利息和本金的时候都需要做相应的分录。以上就是关于短期借款计提利息分录怎么写的具体解答了。本文解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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