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多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电子设备计算折旧年限最低年限为3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一条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投人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以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固定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明文规定,其中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1、企业的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为20年;
2、企业的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企业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物品,为5年;
4、企业的运输工具(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为4年;
5、企业的电子设备,为3年。
另外,企业从事的行业不同其设备的折旧年限也不同,折旧年限一般小于设备的耐用年限即使用年限,参考折旧年限一般是在此基础上增加1-5年。
税法规定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是多久的问题我们今天就写到这里,文中也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了一个归纳,企业从事的行业不同其设备的折旧年限也不同,此折旧年限仅作为一个参考,另外大家在启用固定资产模块时,确认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等折旧元素后,一经确认,除有会计政策变更等因素而不得变更外,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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