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期末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调整事项"并不是指超过所得税税法规定的抵扣标准而调整的损益事项(也就是纳税调整),纳税调整不需要做任何的调整分录.纳税调整后,需要补缴的所得税也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不需要经过税务局的允许,这是根据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的规定,税务局没有权力过问.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上述文章针对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解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一个经常使用到的会计科目,相关的处理方式是每个会计都需要掌握的,文章中对其会计处理进行了讲解,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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