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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为0时还要交残保金吗

2019-10-29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残保金是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按照国家法规按年向国家缴纳的一部分附加税金。那么,残保金如何计算呢?假如企业的工资总额为0,企业是否还要缴纳残保金呢?让我们来了解学习一下吧。

工资总额为0时还要交残保金吗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工资总额为0时还要交残保金吗

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一般企业提取残保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交纳残保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工资总额为0时还要交残保金吗?按照小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工资总额为0时可以不交残保金,但是一个企业怎么会没有工资呢?难道是皮包公司吗?大家怎么理解呢?不妨和小编共同来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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