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土地返还款需要交什么税?
土地出让金返还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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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企业结转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案例:
公司收到政府返还的土地款,应该做为政府补助确认,冲减资产的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故上A、B两种方案应该修正为以下方案,即可以A、以1300万-1000万=300万来计入土地成本,B、以1300万计入土地成本,同时1000万计入递延收益,同时,在50年的摊销期间分期计入损益.
以B方案为例,则会计处理为:
1)、购入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300万
贷:银行存款 1300万
2)、收到土地返还款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递延收益 1000万
3)、无形资产摊销(50年,为简单计算,以年计算)
借:管理费用 26万
贷:累计摊销 26万
4)、递延收益摊销,计入当期损益(50年,为简单计算,以年计算)
借:递延收益 20万
贷:其他收益 20万
企业从政府收取土地出让金,应设置"银行存款"借方会计科目和"递延收益"贷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企业结转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应当设置"递延收益"借方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贷方科目核算.递延收入是指尚未确认的收入或收入,即暂时尚未确认的收入.即权责发生制在收入确认中的应用.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没有直接关系,应计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政府的土地返还款需要交什么税?"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现在大家已经知道了政府的土地返还款需要交税,也已经知道了我们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说到这里,我们还是将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的会计分录分享给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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