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中级培训  > 资讯详情

同一省内跨地区分公司从总公司调拨,需要开发

2025-12-28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因此,总公司是需要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相关资讯
有哪些收据可以入账呢
什么是坐支坐支是否一律禁止吗
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和处理办法
支票背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怎么区别误餐费、住宿费和招待费呢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