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为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以及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编制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指导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确保审计业务质量,浙江注协组织省注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专家委员会编制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现予发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贯彻好省委省政府“三服务”活动精神,提升省注协服务意识和水平,经研究,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底稿》以电子版形式免费提供给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使用,并由省注协监管部直接发送至各会计师事务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或反馈省注协,以便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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