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交所公布对金自天正及时任财务总监杨光浩、时任董秘胡邦周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因金自天正2016年前三季度虚增收入和成本,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且有关会计差错更正的信息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对金子天正及杨光浩、胡邦周予以监管关注。
经上交所查明,2017年5月19日,金自天正披露了《关于对2016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中称,由于公司在2016年前三季度将不具备结算条件的工业计算机控制系统及电气传动装置提前确认了收入,公司对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该事项涉及收入7648万元、成本7266万元,合计对净利润影响382万元,占公司2016年年度净利润的19.24%。
决定显示,金自天正披露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和成本的情况,但金自天正在2017年3月25日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未对上述虚增收入及成本事项作充分披露,也未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存在的重大会计差错及时进行更正。直至上交所2017年5月16日对该事项进行监管问询后,金自天正才对前述重大差错事项作进一步补充披露,并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相应更正。
金自天正2016年前三季度虚增收入和成本,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且有关会计差错更正的信息披露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时任财务总监杨光浩作为金自天正财务管理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董秘胡邦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以专业审慎的态度对待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对金自天正违规行为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金自天正和时任财务总监杨光浩、时任董秘胡邦周予以监管关注。
和讯股票上市公司数据库显示,杨光浩,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学位,1994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6年9月获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部长。曾任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财务处会计员、中国医药(600056)对外贸易总公司财务处高级主管,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邦周,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1985年毕业于马鞍山钢铁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2003年1月27日起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4月27日起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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