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符合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但是因为不知道,已经全额缴纳了,能否申请退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第六条规定,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因此,多缴的税款可以抵减以后应纳税额或者申请退还。
回答1:
物流企业多缴的土地使用税可以申请退还。
回答2:
可以申请退还,也可以抵减以后期间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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