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那么如何确定“土地面积”?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回答1:
通常情况下,按照土地证上的面积计算纳税。
回答2:
如果尚未核发土地证书,则应当据实测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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