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各自的适用的范围不同,合算及处理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1、区别之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不同.从具体的适用场景上来看,权益法所适应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占股的比重在20%到50%之间.而成本法比较适用的则是完全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公司的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适用的股份占比达到了50%以上.从这点上来看,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权益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是比较小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采取这种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方法.而成本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非常大,因为其持股已经达到了50%以上,属于绝对控制的范围.
2、区别之二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方法明显不同.我们可以简单把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处理方法称之为权责发生制,因为只有当企业在年终有了利润之后,才能够按照所占有的企业份额情况来确定投资收益.我们也可以把成本法当作是一种收付实现制,因为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才能够确定投资收益.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步骤是怎样的?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处理步骤:
1、确认初始成本明细.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要按照权益法对于成本法初始投资进行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和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者确认投资成本.
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份额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作为成本明细;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份额的,按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份额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份额需要区分:净利润影响、现金股利影响、资本公积影响和资产评估价值影响几个部分.
其中净利润影响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现金股利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资本公积和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
以上我们整理的信息内容,就是关于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在会计处理过程之中,虽然权益法和成本法有所区别,但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也是成立的.关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步骤大致可以分为三步,具体处理步骤可以参考上述整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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