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孝感市首位受益资源税改革的纳税人,应城市石膏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高兴地说:“改革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也为企业‘三去一降’增添了新的动力。”像这样受惠于资源税改革的企业在孝感有23家,改革为企业每年减税负1100万元。
据悉,此次改革,水资源将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井矿盐、石膏、磷矿石、大理石、石灰石、地热水、砂石、粘土等21种矿产资源将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计征,并配合清费立税,对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
此次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政策优惠面,如磷矿石资源税税率由10%下调至7%,对充填开采的资源减征50%资源税,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资源减征30%资源税,对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可暂不计征资源税,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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