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诚 长莉 欧阳)
税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京90%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发票真实性的判别上存在着“盲区”,有的因误收假票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税务部门特别介绍了几种普通发票的识别方法。
据税务人士介绍,识别假票要从发票的种类和填开的内容及出票单位加盖的印章方面把关。其中从票据的种类与填开的内容上看,判断是否属该类发票应填写的内容,如商业类发票填写的内容就应该是批零商业企业、百货销售之类的内容,如果填写的是租赁、服务、工程之类的就显然不对。由此断定此类发票很可能是借开、撕开或大头小尾的发票。其次,从票据格式栏方面看,应填写的文字和数字上下,左右是否与格式栏相对照,因为不正当的票据多数是先撕下票据再进行复写,会造成复写纸悬空,每写一字都会造成浮动误差,比正常填写的票据字迹影虚或书写的顺序不流畅,字体也比正常填写的发票线条粗,且容易写出格,字迹不齐。
另外,还可从票据本身的制作看属国家规定的票据,如,正规的发票通过光线照射,里面会出现水印、特制花纹等图案。如不是或模糊不清,那么该票据属假票据。还有一个诀窍就是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看其使用时填写的日期是否合理。如,该票据是2003年印制的,而填写的使用日期是2002年,那么此类发票也属不合规发票,应予以拒绝。
税务部门提醒说,南京市《违反普通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具体处罚规定》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的行为均处以100元以上罚款,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或开具作废发票,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凡单联填开式上下联金额等内容不一致,转借、转让、代开发票,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和开具票物不符发票的,均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凡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自行填开发票入账的,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因此,企业不仅要规范普通发票的使用、保管还要注意识别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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