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10日三读通过2013年税务(修订)条例,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对此表示欢迎。
根据修订条例,香港在有需要时可与其他税务管辖区签订税务资料交换协定,并提升现行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下的资料交换安排。
陈家强说,香港全力支持国际社会在提升税务透明度及税务资料交换方面的工作。修订条例获得通过标志着香港的税务资料交换安排迈进了一大步,促进香港与关乎税务透明化和合作的国际标准看齐。
陈家强说,香港正积极推进与其贸易伙伴的全面性协定商讨进程,以推动跨境贸易和投资。截至目前,香港已签订29份全面性协定,其中11份是与其前20位贸易伙伴所签。所有香港签订的全面性协定均已加入资料交换条文,以履行香港的国际义务。
他说,随着修订条例获得通过,政府会优化现行资料交换安排下有关税项种类的涵盖范围及资料披露限制。只有通过这样的安排,香港才可继续争取与现有及具潜质的伙伴进行全面性协定的商议,并为香港提供签订交换协定的法律框架,以履行国际义务。
他表示,修订条例可让香港符合现行的国际标准,并回应本地社会就个人隐私和资料保密性的关注。政府会继续采取高度慎密的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隐私及在全面性协定和日后的交换协定下所交换资料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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