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只能报上月发放的个税吗
税法规定是当月发放工资在次月15日内申报个税,即"当月扣缴次月申报个税".(注:税务发放是"实际取得",即实际支付).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新个税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这时继续"提前"申报的做法就会对个人数据归集及业务实现造成不利影响了;所以,应该尽快规范调整.(注:请HR和财务务必要重视,2018年11月、12月不做规范调整,明年做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计税时会带来很大问题.)
案例:
本来公司是当月25日发当月工资,现在要改为次月10日发上月工资?应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比如本来是7月25日发放7月工资,8月初申报所属期7月份的工资?
现在要改成8月10日发放7月工资,那应该在8月初申报7月计提的工资,还是应该到9月初申报在8月10日实际发放的7月份的工资呢?
1、7月工资在月底计提,8月10号发放;2、8月15号之前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如果企业一般都是月初就完成申报,10-15号不申报,那么可以9月份申报;
4、第2、3两种方式都可以,但最重要的是,要延续一致性,固定其中一种,不然税务局那边可能会自动跳风险点.

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是按实际发放工资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是当月缴纳当月的吗?
当月!依法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超过起征点(扣除三险一金后大于2000),取得收入需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由发放工资的单位代缴代扣申报,所以单位需在发放工资前代扣.这里需要"理解取得收入时申报"的意思:如果单位在本月发放当月工资,则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是当月的.
当月只能报上月发放的个税吗的讲解就是这些,国务院没有规定是在本月还是次月,而是规定在次月15日前申报入库,如果企业工作效率比较高,可以在当月就做好预扣和申报的工作,企业一般会在相对固定的时间点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除了这方面的外,大家可以阅读本文后半部分的内容,增加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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