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备注可以不填写吗
不论专票还是普票都必须备注相关规定的内容,希望大家不要去挑战税务文件,应备注未备注的发票为不合规发票,不得抵扣进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哪些应该备注,备注什么内容.
1、建筑服务(总包和分包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运输服务(材料运送发票、渣土运输发票)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办公场所租赁、自有房产出售出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车船税税款信息(车辆购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1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建筑服务普票可以不备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因此,建筑服务的发票上备注栏中没有注明上述内容,不得列支,建议企业退票重开.
普票备注可以不填写吗的全部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小编介绍到即使是普通发票也是需要按照要求填写备注的,而且现在对备注栏内容进行明确,我们在填写的时候更加要引起重视!看完上文你学会了吗,以上就是全部内容,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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