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因为这是新的税务规定,在财政部营改增后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中并无相应规范性规定,那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比较合适呢?遵从其税收原理及申报环节,我们认为会计处理也需要分两个环节处理,建议增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两个明细科目用于10%进项加计扣除的核算,建议分录如下.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生活服务业务包括哪些行业?
生活服务业在目前的流转税体系下并没有明确的定义.通常理解为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服务,包括餐饮业、旅店业、教育业、旅游业、家政服务业、美发美容业、医疗、各种代理服务等多种业态.
针对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会计分录的做法,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解答示范.大致就可以分为两个步骤来进行处理,按照百分之十的税率进行扣除就可以了.另外,文章中还对生活服务业的范围进行了介绍,有餐饮业、教育业、医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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