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未发工资要调增吗
当企业汇算清缴之前发现还未发放工资,就需要调整了.详细说明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合理工资薪金必须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二、年末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工资,能否税前扣除,各地方税务局有不同的规定.请大家咨询当地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

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补缴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多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种经济性质的单位,年终汇算清缴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的审核文件,以确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
以上整理的资料信息,就是针对"汇算清缴未发工资要调增吗"的问题解答.只要在汇算清缴之前发现还有员工的工资未发放,就需要进行调整.如果大家对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还存有疑问,可以先参考上述会计分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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