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要申报吗
没有关联业务不需要申报.如果你只有一家企业,不放心的话,就做个0申报.0申报的时候,没有关联的就填本单位就可以.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要申报吗?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一下.如果没有发生关联业务,是可以不申报的.也可以视情况做零申报.但是如果发生了关联的业务,就需要做申报了.更多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