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最后计哪里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借方核算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单位确认的享有份额.
贷方核算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投资单位应该确认的投资损失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冲减.
损益调整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二级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两种:成本法(持股比例在大于50%或小于20%,并且这20%在公开市场上没有报价)和权益法(20%到50%之间的持股比例.
在权益法中分三级明细: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损益调整调整三方面的内容:
1.实现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计量利润的差额,比如由于帐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引起的折旧计提方法带来的差异的调整.
2.内部交易没有实现的利润.
3.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确认的损益是否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资产是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对于会计按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并不认可,由此产生的差异属于税会时间性差异.
对会计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所确认的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同样不予确认.
举例:甲公司2017年1月5日支付价款2 000万元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准备长期持有,购入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甲公司取得投资后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 600(12 000×30%)
贷:银行存款 2 000
营业外收入 1 600
根据以上规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2000元.对于以上税会差异应当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具体填报: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根据上述案例,会计上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为3600元,而税务上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2000元,故纳税申报表调整减少金额为1600元.
也就是说会计上计入利润总额的营业外收入1600元在税法上并不承认,因而调整减少金额1600元.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与初始计量的差异在处置股权时作纳税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最后计哪里,理论性的东西,因为抽象性高,所以我们要多花些时间来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调整的本质就是两个分录的合成,成本法的分录如果大家也十分清楚,那么可以参考一下,要知道损益调整只是个过渡作用,没有我们想的那么难,理解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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