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增值税还要计提吗
会计处理时,不能不按规定计提应交增值税,因为我们销售的货物或劳务、提供的服务,并不是法定免税的.如果是减免的增值税,附加税是可以不计提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附加税需要计提吗?
一、附加税的内容:
附加税的内容一般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
二、附加税的计算依据:
附加税以应交流转税为税基,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相关税率:
城建税为7%
教育费附加为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大多数地税局是这样规定的,具体所征税率从于当地规定.
四、计得分录
因附加费是以应交增值税为税基,增值税申报时间税局规定为下月初的1至15日,如果数额较大需要计提.
按财税[2016]22号文件要求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减免增值税还要计提吗?增值税如果减免了,是不需要计提附加税的,因为它已经没有了计税的依据.但如果是正常缴纳的话,就需要计提附加税.另外,减免的增值税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科目中就可以了.上文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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