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成品油的会计分录
按加工企业的账务流程处理.
1、购入成品油计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分装时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领用包装物,计入工人工资,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形成可出售的小包装商品油.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4、销售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财务会计不像成本会计,财务会计从分录上看不出产品单位,看不出产品形态:已由散装的按吨计价,改成了桶装的按升计价.但成本核算上要有这个概念,如果没有系统的成本核算,至少在成本统计的表格上应当看到.

如何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成品油发票?
根据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1)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3)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①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②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③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上文按照生产加工企业的方式给大家介绍了购入成品油的会计分录,另外如果是汽车4a店的话,购入成品油就不应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了,而是要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大家要将零售的与加工制造的分开.好了,本文的内容就是这些,感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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