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未到期可以提前支付吗
可以进行提前支付的。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保修费用无着落,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一般会预留工程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
过了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再全部付清,如出现质量问题且通知施工单位不来维修时,建设单位可以另请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质保金到期,如何写请求付款的说明
一、关于法律文书
1、一般格式:标题 首部 正文 尾部
2、正文:要求 法律依据 付款细节(付款方式、帐户信息和付款时间)
其中,标题可以用“付款通知书”,也可以用更为具体的措辞(比如,同时包括“付款通知”和“情况说明”两个要素)。总之,标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本法律文书的制作目的拟定,没有一定之规。
首部,要点是写清楚甲方全称,其他措辞没有硬性要求。
尾部,要点是写清楚贵单位的全称和时间。
二、关于证据固定
贵单位的上述法律文书,可以选择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对方。在特快专递内容栏内写清楚法律文书的标题和正文部分的关键要素,及时取得并妥善保存快递公司的回执。
固定证据,是防止以后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是为了应对可能的纠纷,做到“有备无患”。
当然,也有公证、录音等方法固定证据,但是前者需要较高的成本,后者有较高的风险。这里不做推荐。
质保金的功能
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3%)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质保金未到期可以提前支付吗?质保金一般是根据合同的条约进行支付的,也可以进行提前支付。一般工程上的质保金都是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在保质期内没有出现问题,在进行支付保证金,但是如果出现了问题,施工单位没有解决,那么自己找人解决可以从质保金里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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