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市区的总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分支机构不需进行预缴申报
总机构应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同时,附送分支机构名单,及各分支机构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写主表1至13行次)一式两份.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分支机构汇总申报情况后,将分支机构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受理专用章,退还总机构一份,并为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确认单》(见附件);各分支机构应在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将《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确认单》、以及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起报送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对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分支机构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税法规定核实其应税所得,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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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区别有什么?
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的主要区别有:
1、性质不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
2、会计核算不同: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大多数分支机构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有独立的会计记录和报告系统.它们通常需要设置一套较为完整的账簿,用来记录其本身发生的经济业务,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向总部报告.
同一市区的总分支机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学员们应该知道如果分公司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那么分公司可以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如果分公司没有独立财务核算能力的,那么则是可以将其所得汇总到的总公司一同申报的.更多相关的介绍资料可以来这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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