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屋折迁会计分录
按付出拆迁费来做会计分录: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能够分清对象的,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
房屋拆除会计分录中,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不能分清对象的,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账户.待土地开发完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分配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
如果归属于收入拆迁费,那么按照财企﹝2005﹞123号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根据下面房屋拆除会计分录具体执行.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收到拆迁补偿款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政策性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问题
根据财税[2007]61号文件和财企[2005]123号文件及参考网上各高人的意见,我总结了以下对于企业收到政策性拆迁补偿收入的会计处理,望大家多提出意见,呵呵
1、收到拆迁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原房屋、土地处置
借:专项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净值(房屋建筑物)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购置新土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4、建新厂房等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5、新厂房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6、搬迁、支付搬迁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7、搬迁结束,结转搬迁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公司房屋折迁会计分录?从上文可知,通过专项应付款进行搬迁补偿款的核算,也存在着不妥之处.由于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角度不同,税务上通常对搬迁补偿款的纳税周期定义为不超过五年的搬迁完成当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在确认损益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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