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0 2026-02-22
答疑老师2019-09-02
您好 一般会计科目不一样 核算成本方式不一样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那有没有这方面的教育机构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成本的书推荐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教育机构的会计是以什么方式核算成本的
快学用户_0 2019-09-02
追问:书的话 您可以咨询下我们学堂在线客服 不像生产企业一样要有产品入库 教育培训机构一般是按时间发生确认收入 按照对应的结转成本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教育培训机构是不是收入减去费用就是他的净利润了,比企业里面的少了成本这项
快学用户_0 2019-09-02
追问:也有成本 比如培训老师的工资 培训的教材等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工资和教材费算费用,不象企业里面产品本身就有成本的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是这样理解吗?
快学用户_0 2019-09-02
追问:是为了培训发生的直接相关的支出 比如老师的工资 培训的教材 是培训机构的成本 不是费用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这样的话跟企业里面的成本是有区别的,企业里产品本身就是成本了,其他的花销都是算费用的,而培训机构里的花销与培训有关都是成本,是这样理解吗
快学用户_0 2019-09-02
追问:直接相关的 比如培训老师的工资 您培训的用具 这些是成本 其他的比如发生的通讯费 电费之类的 管理人员之类的工资 计入费用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教育行业是不是有些税收的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
快学用户_0 2019-09-02
追问:一、增值税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高校公寓免征房产税。 三、印花税 1.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2.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 2.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目的免征契税。 五、耕地占用税 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和个人所得税。
答疑老师 2019-09-02
回答:谢谢老师
快学用户_0 2019-09-02
追问:不用谢 希望能帮到您 祝您工作顺利 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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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我公司上个月开给对方发票金额开错了,对方上个月已经抵扣了,怎么办?
答第一步: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1)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情形: 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在当期申报时依据《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红字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是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期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2)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申报抵扣情形: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2、销售方申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红字信息表》电子发票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红字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特别提醒: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已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全部联次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作废。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 特别提醒:没有上传成功的信息表可以重复进行上传,上传成功也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没有开具负数发票的前提下可以重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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