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10516512 2023-02-28
答疑老师2023-02-28
不合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9条的规定,已经纳税的所得额应当不再缴纳税款。当然,重新开具的发票必须要缴纳相应的税款,而且之前纳税过的那部分不应再次缴纳。由于红冲不可逆,原本已经缴纳的税款也会抵消,不需要再次缴纳税款。拓展知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纳税人发生的应税所得,由企业独资核定征收,纳税申报和纳税缴纳由企业负责人完成。

相关问答
问新增人员购买社保,变更原因是选择新参保还是恢复续保呢?如果选错了,在哪里修改?
答你好,你是增员,他之前有交过吗
问那注册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答你好,需要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合同等资料
问施工单位临时工工资如何做账?是否报个税?
答你好,临时工的工资计入成本,申报个税
问请问如果一个企业基本不运营又没有注销,就单单帮法人在该企业购买社保,法人自己承担,每月法人都会将钱转进去账户扣费,转的是扣除社保的金额(含零头),请问这样操作有问题吗?
答直接这样操作,直接不做社保费用,直接挂其他应收款,这个收款冲减其他应收款平账
问有关于建筑设计院方面的财务核算的课件吗?
答https://lx.kuaizhang.com/account_practice_summary/ 有个装修设计的实操可以看下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